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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主要張貼COVID-19資訊 快篩陽性經「醫師」判斷確診 早期治療減少重症,多注意健康狀況 你好, 此為索引目錄 (by旋旋) 可以「點擊文字」連到相關資訊 持續增加中,歡迎來訪&分享 :) 1.  COVID-19相關證明 2.  COVID-19如何請假 3. 隔離期間政府補助 4.  隔離、解除隔離規定 5. 確診者視訊看診、領藥 6. 抗病毒口服藥衛教  (1) 清冠一號 、清冠二號  (2) Paxlovid 、 Molnupiravir 7. COVID-19疫苗Q&A 8.  疾管署COVID-19友善整合網 9. COVID相關疾病 MIS-C(兒童多系統發炎症候群) MIS-A(成人多系統發炎症候群) ※ COVID-19 預防 1. 戴口罩、勤洗手 、 少群聚 2. 打疫苗防重症(至少兩劑) 3.  自我健康監控、 藥物緩解症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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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「確診者」如何看診、領藥? 1.  視訊看診方法 一、下載「健康益友」APP  *** APP操作手冊在此  ( 客服電話:02-25520677) 二、使用「健保快易通」APP查詢 *** 查詢全台哪些有參加視訊診療服務,電話預約 三、前往 健保署網站查詢 首頁>重要政策>COVID-19就醫權益與因應作為 >民眾就醫權益(視訊診療看這裡) > 因應COVID-19 疫情之視訊診療 四、 聯繫1922或地方衛生局 五、 COVID-19快篩陽性視訊或現場門診 ***善用虛擬健保卡 透過 QR Code 獲得病歷資料以輔助診斷 若是病患的家屬或是陪病者,可以透過虛擬健保卡「授權」。如果想要獲得虛擬健保卡的授權,需要從 看病者端選擇「授權使用」、再由家屬或陪病者接收授權碼,此授權碼同樣只有 5 分鐘的效期,不過授權人可以自由設定授權的日期區間,且授權使用並沒有身分上的限制 。後續家屬或陪病者就可以透過自己的手機進入虛擬健保卡系統,使用看病者之虛擬健保卡協助看病者就醫。 *** 完成視訊看診且取得處方箋 可自行透過「 藥師調劑諮詢送藥到府地圖查詢 」 2. 確診個案居家照護期間領藥流程 一、確診民眾須告知藥師: 處方類型( 電子處方箋/紙本處方箋) 用藥需求(一般箋/慢箋/非處方藥) 如何領取(親友代領 或 藥師送藥到宅) ?  領取時間? 需藥師親送的場所類型?是否有管理員?可否上樓? 證明確診身分(居隔單or法傳編號)、聯絡電話/地址 二、處方箋傳送方式:由民眾與藥局自行約定          (1)  健康益友 APP 電子處方           Step 1.民眾選定調劑藥局,發送 e-mail         發送藥品明細給藥局(內含 OTP 驗證碼)           * 若藥局於 10 分鐘內未收到電子處方箋 E-mail           可聯繫02-77515340 分機 800,補寄或排除   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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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如何取得COVID-19證明? 1.證明補發 「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」系統可開立疫苗接種證明、檢驗結果證明、接觸者隔離證明、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補發,可以透過「 數位證明平台 」、「 健保行動快易通-健康存摺APP 」申請 申請流程有三個步驟: 一、確認身分 先點選「申請 COVID-19 數位證明」功能,再點選「 COVID-19 數位證明申請系統」   二、申請數位證明種類: (1) 疫苗接種數位證明 (2) 檢驗結果數位證明 (3) 接觸者隔離證明 (4) 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補發   三、取得證明 申請成功畫面點選「下載 / 列印 數位證明」 若需列印者也可使用「取得超商列印碼」 *** 紀錄有誤 請向所在地衛生所或原接種 / 檢驗院所申請更正 ***隔離書紙本補發 也可問問衛生所(確診者)、區公所(密切接觸者) 2. 「確診者」自主疫調補填 確診者自主回報系統,可由簡訊連結或健保快譯通-健康存摺APP  進入回報 ●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操作影片   ●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應用情境   ***自主疫調修補接觸親友 ( 上限為 10 位) (1)適用對象: 05/01~05/25 確診且完成 自主疫調 ,可至平台修補接觸親友資料 三個月內曾經確診的親友無需被框列 5/17 後打滿三劑的親友無需被框列 ***目前未強制,也可選擇3+4隔離三天 (2)申請網站 https://pbbs.cdc.gov.tw   ( 台北 / 桃園試行,開放至 6/2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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隔離期間,政府補助 ? 1. 「 COVID19 確診者」勞保給付五年內有效 (1) 勞保傷病給付 住院 / 隔離 4 日以上 才可申請 請特別休假、加班補休、彈性假、輪休假、排休等,亦得依規定請領。 (2)  職業傷病給付 因執行職務導致住院 / 隔離 4 日以上才可申請 *** 僱主必須給全薪,還可以同時請領職災傷病給付 ※申請條件: 從事接觸 COVID-19 患者或其檢體/廢棄物工作 可參考: 職業因素引起 COVID-19  認定指引 (3)  勞保失能給付 染疫經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 (4)  勞保本人死亡給付:因染疫死亡,其遺屬得請領 ※ 詳細「傷病給付申請範本」請點此    無線上申請,需要 臨櫃或郵寄申請 *** 其他疫情相關勞工權益 Q&A ~ 值得一看 !!! 2. 「 確診者被認定職業病」農保給付五年內有效 農 保傷病給付及就醫津貼 被保險人 因實際從事農業工作遭遇職業傷病 不能從事工作,以致喪失或減少收入,正 在治療中者,自就醫 不能工作之 第 4 日起 發給傷病給付及就醫津貼 。 ※ 詳細「請領手續」請點此 圖片來源: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陳吉仲主委 3. 「被匡列 & 檢疫 & 照顧者」防疫補償兩年內有效 (1)  申請條件: 「國人」或「持居留證者」 沒有「非必要出國」 ,在 隔離或檢疫期間 無違規 ( 搭機入境者須填寫檢疫資料確實、有提供三日內核酸檢驗報告 ) ,並且 未支領薪資及未領有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者 ,隔離或檢疫完成後才可以提出申請。 目前隔離一天補助一千,檢疫者和被匡列(3+4)補助三天(共$3000),照顧者(確診者隔離天數+3+4)最多補助十天(共$10000) 。 *** 必要出國 ( 三親等內親屬奔喪 & 重大喪病需探視、國內沒得醫需出國緊急就醫者 ) 染疫可申請,但是因公出差不可申請需僱主負責 ※ 申請「防疫補償」請點此   *** 其他防疫補償 Q&A ~ 值得一看 !!! 4. 防疫住宿補助相關連結 ( 屬於地方政府 ) (1)  台北市:設籍本市且入住本市防疫旅館者 111/0 5/0 9 後每日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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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VID19 隔離、解除隔離規定 1.最新防疫隔離規定( 確診日為Day 0 ) (1)  居家檢疫:入境者       一 人一 戶隔離 3 天 ( 期滿快篩或有症狀快篩 )       + 自主健康管理 4 天 (2)  居家照護:無症狀或輕症「確診者」          一人一 室 ( 同為確診者得多人一室 ) 隔離 7 天         + 自主健康管理 7 天 *** 可能收檢疫所、醫院: 中重症、 65 歲以上      懷孕> 36 周、 3-12 月寶寶持續高燒> 39 度          (3)  居家隔離:密切接觸者       ( 跟確診者吃飯同住、面對面> 15 分鐘 )     * 未完成三劑疫苗: 一人一 室 隔離 3 天         + 自主防疫 3 天 ( 外出須快篩陰性)     * 已完成三劑疫苗 :「可選」 不用居家隔離         + 自主防疫 7 天 ( 外出須快篩陰性 )         + 自主防疫 3 天 ( 外出須快篩陰性) (4)  自主應變:非密切接觸者 ( 同班、同辦公室等 )        自我健康監測 10 天,如有疑似症狀自行快篩 2. 如何判斷是重複感染 ? 兩週內如果症狀好轉又再度出現症狀且快篩陽性會視為「症狀再反彈現象」 ,非再次感染;三個月內陰陰陽陽需要綜合資訊判斷,也有可能再次感染。 目前專家會議共識是用「症狀」與「臨床操作檢驗條件」合併定義重複感染,需要在 確診 1~3 個月後出現症狀惡化,搭配「抗原快篩」或「 PCR 陽性、 Ct 值 <27 」 。後續若有需要,可由醫療院所送檢體後續定序,釐清是否有感染新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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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篩陽性、密切接觸者如何請假 ? 勞保局表示:勞工請假時如還沒收到隔離通知書,可先以健保快易通 APP 或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的陽性檢測結果作為證明,這些文件如果已經可以證明勞工請假理由及日數,不一定要有隔離通知書;如果還是不能佐證的話,最晚可在請假結束後 30 日內(亦即,最後一日請假日之翌日起算 30 日內),向僱主補提供隔離通知書。另外,由於衛生主管機關處理舊案補發需要時間,於該函下達日( 5 月 20 日)前尚未收到隔離通知書者,在該函下達日後 30 日內(即 6 月 19 日前),再提供給僱主即可。 參考資料   https://www.mol.gov.tw/1607/1632/1633/51229/post 「生活不能自理」是指以下7種情形: (1)接受長期照顧,其失能等級為第二級至第八級者。 (2)經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出具確診為失智症之診斷證明書 (3)接受社區照顧服務或個人助理服務之身心障礙者。 (4)聘請的外籍家庭看護工確診或其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務,需家屬照顧。 (5)國小學童或未滿十二歲之兒童。 (6)就讀國中、高中,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級之身心障礙者。 (7)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