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篩陽性、密切接觸者如何請假?

勞保局表示:勞工請假時如還沒收到隔離通知書,可先以健保快易通APP或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的陽性檢測結果作為證明,這些文件如果已經可以證明勞工請假理由及日數,不一定要有隔離通知書;如果還是不能佐證的話,最晚可在請假結束後30日內(亦即,最後一日請假日之翌日起算30日內),向僱主補提供隔離通知書。另外,由於衛生主管機關處理舊案補發需要時間,於該函下達日(520日)前尚未收到隔離通知書者,在該函下達日後30日內(即619日前),再提供給僱主即可。

參考資料
 https://www.mol.gov.tw/1607/1632/1633/51229/post


勞工為確診者隔離期間可以請病假(半薪)、特休(全薪)、事假,職災導致可請公假(全薪),隔離第四天起可以申請勞保普通傷病給付
勞工為確診者的密切接觸者,未打滿三劑需請防疫隔離假三天,若公司無提供薪資可申請防疫補償三天,後四天為自主防疫,快篩陰性即可外出,如果身體不舒服無法上班可以請病假、特休、事假

勞工為確診者的密切接觸者,打滿三劑不須隔離,只需七天自主防疫,快篩陰性即可外出,如果身體不舒服無法上班可以請病假、特休、事假

勞工為照顧生活無法自理的隔離者者,未打滿三劑需請防疫隔離假三天,若公司無提供薪資可申請防疫補償三天,後四天為自主防疫,快篩陰性即可外出,如果身體不舒服無法上班可以請病假、特休、事假
「生活不能自理」是指以下7種情形:
(1)接受長期照顧,其失能等級為第二級至第八級者。
(2)經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出具確診為失智症之診斷證明書
(3)接受社區照顧服務或個人助理服務之身心障礙者。
(4)聘請的外籍家庭看護工確診或其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務,需家屬照顧。
(5)國小學童或未滿十二歲之兒童。
(6)就讀國中、高中,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級之身心障礙者。
(7)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者

照顧確診子女的家長(家長未確診)尚未打滿三劑,前3日居家隔離可請「防疫隔離假」、後4日自主防疫可請「防疫照顧假」。打滿三劑的家長為7日自主防疫可請「防疫照顧假」。防疫照顧假算事假,未強制雇主給薪。

子女同學確診,暫停實體課程,家長可請「防疫照顧假」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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